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,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,根据中央、省、市开展缅北劝返工作的要求,结合我县工作实际,决定对泰宁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实施惩戒措施,现通告如下:
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,应主动在入境前3日内联系当地党委政府或户籍地派出所并在2022年3月前回国,遵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完成隔离后第一时间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。其家属应配合敦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,对于主动投案、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犯罪情节较轻的,可以依法免除处罚。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,拒不回国的,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、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。
1.依法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、手机卡等业务,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、电话卡,并取消非柜面业务。
2.列入失信人员名单,限制乘坐飞机、动车,购买不动产、车辆、高额保险理财产品,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。
3.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,在入团、入党、入学、参军、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。
4.依法查封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赃款所建、所购房屋,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,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。
5.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(助)资金。
6.对其子女在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,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,一律从严把关审核就读城区学校资格。
7.对其父母、配偶及子女是公职人员的,停职做劝返工作。
8.注销其出入境证件、且严控严管重新办理。
为严厉打击整治涉“两卡”违法犯罪活动,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,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湖南临澧县公安局按照统一部署,强力推进“断卡”行动,掀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潮。现曝光2022年第二批临澧籍“两卡”惩戒人员名单(共10名)。
9.曝光公示震慑,在相关媒体、人员密集场所公布和张贴影像通告。
10.一律列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,列管列控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泰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