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常浏览抖音、小红书等自媒体的人,不难发现在平台上有不少以“投资达人”为人设的博主,经常推送炒股等内容的视频、文章。然而这些博主却有可能并不懂投资,只负责为其他犯罪活动引流。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,日前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,对引流者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定罪量刑。
本案被告人、主犯石某,自去年1月起的一年间,纠集被告人杨某、王某等人,在小红书、抖音、今日头条等平台上,扮演理财博主,发布炒股等投资理财内容的视频、文章,诱导有投资意向的网络用户,添加自己的微信,随后再讲用户加入微信群。
闵行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李斌介绍,三名被告人是按照推入微信群的人头来收取相应的费用,推荐的人数非常多,获利也非常丰厚。据悉,通过这种方式,石某等三人,分别非法获利10余万元至40余万元不等。而在上家的微信群里,更深的套路开始了。
李斌法官告诉记者,石某的上家在这个微信群里,会指定几个所谓的"老师",指导这些有投资意向的被害人,下载一个叫MT4的虚拟的投资平台,再把钱充入这个平台里,进行买卖的操作。起初,投资者会看到自己有非常丰厚的利润,然后这些被害人就会不断地把钱投入这个平台,直到有一天发现这个平台没有办法提现。
其中一位被害人,仅半个月就在虚假的投资平台被骗426万元,等发现无法提现时,已被拉黑、移出群聊。
今年5月,石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石某等人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,为非法牟利,仍提供引流推广帮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触犯《刑法》,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追究刑事责任。闵行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并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处石某等三人,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,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。在微信群里实施诈骗的上家也被另案处理。
法官提示,投资者一定要找准正规的机构、有资质的机构来投资,而不是很草率地加人微信,在微信群里听人指示,投资理财。石某在采访中也现身说法,提示各位网友,浏览自媒体平台,要警惕那些粉丝量较少、且经常遭到封号的博主,仔细甄别信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