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治安稳定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为敦促59名四川平昌县籍滞留缅北人员限期回国,特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适用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。
二、在本通告适用时限内,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,本人随后到案的;或者在亲友的规劝、陪同下投案的;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,视为主动投案。主动投案可以视情况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,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;情节较轻的,可以依法免除处罚。回国主动投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管控规定,严禁未经口岸疫情防控隔离偷渡回国。
三、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回国登记备案,或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(居)干部、派出所民警,或经村(居)干部、派出所民警或亲属联系劝解拒不返回的,公安机关将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,对其户口做“下落不明冻结”处理。户口冻结后将不能办理身份证、护照、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;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(包括个人银行卡,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)、手机卡(包括电信、移动、联通手机卡,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、物联网卡)等业务,五年内不得开办新的银行卡、电话卡;取消在平昌县的一切政策性优惠、福利、补助等待遇,纳入失信人员管理;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家属、子女,在入党、提干、参军、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不予通过。
四、敦促滞留缅北人员认清形势,珍惜机会,尽快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调查,争取从宽处理。滞留人员亲属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,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。对在通告期满后仍然拒不回国人员,公安机关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,并依法严惩。联系方式及电话:
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:0827-6235110
谭警官:19882185069
钟警官:15528661217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平昌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
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1年10月11日附:59名平昌县籍滞留缅北人员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