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公安部部署打击两卡的“断卡”行动以来,湖南永顺县公安局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加强与银行、三大通讯营业商沟通协作,研究制定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快速落地打击工作方案,以部、省、州推送线索为重点,以本县自行发现线索为补充,突出快响应、快研判、快落地、快反馈“四快”措施,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。截止今年7月,共打掉“两卡”团伙4个,抓获“两卡”犯罪嫌疑人23人,带破刑事诈骗案件18起,查获个人银行卡45张、手机卡16张,“断卡”行动成效显著。
典型案例
案例一:
4月6日,永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一名彭姓女子有出租电话、QQ、微信等社交网络账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嫌疑,遂对该名人员进行侦查。通过大量工作,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及上下级涉案人员真实身份及活动轨迹。4月8日,永顺县公安局组织警力,在永顺县、广东惠州等地抓获嫌疑人彭某某(女,20岁,永顺县人)、谢某(女,19岁,永顺县人)彭某(女,20岁,贵州省毕节市人)、祝某某(男,25岁,贵州省毕节市人)、刘某某(男,25岁,广东省信阳市人)等5名犯罪嫌疑人,成功打掉一出租个人社交网络账号的实施犯罪的帮信团伙。
案例二:
5月19日,永顺县公安局接到上级指令称,户名为陈某(男,30岁,永顺县人)的银行卡有实施诈骗嫌疑,要求进行侦查。局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抽调刑侦、网安精干警力,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。经过缜密侦查和信息研判,民警将陈某抓捕到案。陈某如实供述了通过自己办理银行卡及收购他人银行卡,出售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。
案例三:
7月20日,永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杜东某、杜某军、田大某等三人有出租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。7月22日,刑侦大队成功将其三人抓获归案。经审讯,杜东某(男,20岁,永顺县人)、杜某军(男,18岁,永顺县人)、田大某(男,21岁,永顺县人)三人如实交代了各自将其银行卡出租给杨某等人用于“洗”钱的犯罪事实。
永顺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“治标”与“断根”同步,出重拳、下狠招,扎实推进“断卡行动,努力形成从犯罪高层到黑灰产业的链条型打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