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5日,甘肃岷县受害人鲁某收到一条陌生短信,对方自称是岷县闾井镇党委书记,并让鲁某添加其微信。次日,这位“书记”提出要给领导转账,需要鲁某帮忙,受害人鲁某先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了30万现金。
甘肃警方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查,发现其中一笔钱曾流到乐平市。
乐平刑警接甘肃警方线索后研判分析,经数日摸排后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周某,并确定了其身份信息和具体位置。8月9日11时许,刑警大队一、四中队成功在乐平市某酒店将5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周某、李某、张某、付某、龚某(女)抓获。
提供微信躺着挣钱?自食恶果
据嫌疑人供述,6月的一天,周某在微信上加了个好友“明天会更好”,认识了四川人付某、龚某。二人向周某介绍了一个微信转账刷流水的挣钱方法,只需要提供微信号和银行卡号,每转1万能得80元提成。
因为缺钱花,周某便前往南昌和付某、龚某见面,提供了自己的微信号和4张银行卡供对方转账19万后,从中获得提成1000余元。
一旦尝到了甜头,便不容易收手。这次之后,周某又两次帮付某、龚某转账49万,获得3900元提成,并且开始为他们介绍新人加入。周某先介绍了李某加入,二人一起到上饶与付某、龚某见面,付某、龚某拿着二人提供的手机微信号和银行卡一顿操作后,分给周某2000元、李某3000余元提成。
8月9日这天,周某、李某一起带着新成员张某加入,三人来到付某、龚某这次入住的乐平市某酒店,向其提供了自己的微信号和6张银行卡,进行了转账操作。只是提成还没拿到手,5人就被公安机关逮住了。在抓捕现场,龚某的手提包中还放着用来结算提成的2万余元现金。
民警问及嫌疑人周某是否清楚提供的银行卡的用途,周某答道,在第三次“洗钱”后,心里就知道这是赚了违法的钱,因为他的3张银行卡已经被冻结了。可周某觉得自己赚到的钱还太少,不想收手。
目前,周某、李某、张某、付某、龚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。